案例解析
来源:枣庄金牌律师时间:2023-03-18 13:10:47
案例介绍
2022年7月至8月,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某市各大超市内,趁店主不备之机,盗窃各大品牌香烟,经鉴定,价值共计人民币259.46元。被告人将盗窃的香烟全部用于吸食。
法院审理
被告人张某以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枣庄金牌律师提醒
有些人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,小偷小摸时他们心存侥幸,认为自己的行为根本算不上什么。就算被抓住了也只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,缴纳部分罚金就没事了,没想到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但实际上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构成盗窃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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