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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解析

律师解析:伪装成老师进入微信群诈骗,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

来源:枣庄金牌律师时间:2023-03-18 13:00:52

  案情简介

  2021年10月12日上午,吴某某(未满16周岁)通过手机搜索加入合肥某高中班级QQ群并加入。吴某某将自己头像及名称伪装成班主任钱老师,以钱老师名义在群里发了一条交费信息及收款二维码,称需要向每个学生收取266元资料,吴某某随即以该班的学生家长身份,在群里发了一张交费成功的截图,向群内家长谎称自己已经交费,引诱其他家长转账。群内家长周某信以为真,试图扫码转账,发现该二维码有风险,遂向吴某某询问情况,吴某某又将杨某某(另案处理)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发在该群里,让家长们向该账户交费。之后,群内共有30多名学生家长先后向该账户转账,计人民币8000余元。

  法院审理

  法院审理认为,吴某某伙同他人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,骗取他人钱款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吴某某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,通过发送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从严处罚。遂以犯诈骗罪,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10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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